星期四, 10月 09, 2008

爭取

是否必要大吵大鬧,強詞奪理,方可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?

現在香港的投資「苦主」,爭取之下,是否就應該獲得賠償?

那麼以後誰還會老老實實地打工?
* * *

經過不斷投訴、寫信,抄送消費者委員會,我們的電視櫃終於在今晚送回來了。


(之前)


(之後)

最遠處角落就是電視櫃。

這個家終於見到雛型。

也是靠不斷爭取的。

1 Comments:

At 10/10/2008 12:36 上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拍多些拍多些,想看多些您們美麗的新居!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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