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11月 06, 2007

訓話

上午下屬C找來提出一個要求,我另外找來下屬A和B一起討論,商討一個最理想的解決方法。

一輪交流後,終於協調到一個較理想的方法,我並囑咐各人分頭行事。

轉一個頭,下屬A在下午發了我一個電郵,附上一些資料,另寫了很多疑問,認為下屬C應該可以自己處理事件,我們不須要插一把手。

看完電郵後,我相信A絕非惡意的「篤背脊」,但其思考方式卻很有問題,於是我馬上找A來直接訓話:

「我們作為行政人員,對事情是應該有判斷能力的。可是,我們也應該信任提出要求的人,若我們了解到那事情是必須處理的,就應該想辦法找出/做出一個最理想的解決方案,並且付諸實行,而不是找理由去抵銷/推卸那事情。不然的話,我們與學校的XXX部門或YYY處,有何分別呢?」

說罷,我自己舒服了很多。

1 Comments:

At 11/06/2007 11:54 下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行政人員與工人階級的最大分別是在於思維,工人的思維只於工作,行政思維在於承担。
可惜,於行政部門,願意工作的人多,願意承担的人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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